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4-03
来源: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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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已经2023年管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2月3日提请市人大审议批准,现就主要内容报告如下: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21亿元,(剔除增值税留底退税2.94亿元后实际完成11.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7.62亿元107.74%,超收0.59亿元,增23.61%,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增长。其中:

税收收入6.98亿元,增长19.81%。包括增值税22202万元(实际完成51567万元,增值税留底退税29365万元),增长66.19%;企业所得税11696万元,增长61.82%;个人所得税1629万元,增长7.81%;资源税714万元,下降5.68%;城市维护建设税89万元,下降27.87%;房产税4576万元,增长12.08%;印花税6385万元,下降18.25%;城镇土地使用税3198万元,下降22.55%;土地增值税8158万元,下降30.5%;车船税995万元,下降0.3%;耕地占用税396万元,下降83.01%;契税9741万元,下降11.34%;环保税68万元,增长44.68%。

非税收入1.23亿元,增长66.22%包括专项收入10325万元,增长797.05%,主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增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2万元,下降94.9%;罚没收入530万元,增长80.2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295万元,增长67.33%。

2022区一般预算财政支出1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4.4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9万元,下降6.02%;自然灾害消防事务429万元,增长54.51%;公共安全支出2725万元,增长31.03%;教育支出48099万元,增长13.53%;科学技术支出3394万元,增长25.34%;节能环保支出327万元,增长10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446万元,增长55.09%;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686万元,下降50.6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253万元,增长224.36%;还本付息支出184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7.03亿元78.09%,下降54.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29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356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107万元,债券利息收入165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9.23亿元39%,下降55.61%,其中:污水处理费安排支出30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312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1867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778万元。

2022年,中省市下达我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02亿元,我转贷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4.0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情况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当年财政收支预算平衡

二、2022年工作成效及重点

是全面深化预算一体化改革,预算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本年度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全力推动预算一体化改革,财政云预算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财政业务一体化、透明化、规范化,提高了园区财政治理能力,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二是“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印发了《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七项管理办法;对管委会14个内设部门、11个直属事业单位和临时机构,21所学校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了反馈,并对评价结果在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中予以应用。

三是争取资金方面。一是争取到中省市专项补助资金3.86亿元;二是抢抓机遇,精准谋划,破解园区发展资金短缺难题,2022年我区共申请了八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其中装备制造园标准化厂房等2个项目共批准发行债券资金4.02亿元,较去年1.18亿元增加2.84亿元,增长了240%,园区荣获市委、市政府“2022年度全市先进集体”;三是理顺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解缴体制。

四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为推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营造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我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等规定,结合我园区实际,制定了《榆林高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园区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了园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五是金融服务提速增效,不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是为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门槛,以务实举措推动各类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能力,研究出台了《榆林高新区融资担保贷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获取融资,目前高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完成担保业务25笔,累计完成担保金额1800多万元。二是为实现金融资源配置更加合理、融资渠道更加畅通、政府服务更加贴近企业的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市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27条措施细化制定《榆林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榆林市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致力于把榆林高新区打造成全市金融产业集聚区金融助力实体产业示范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先行区,为全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质量更高的金融服务。

三、2023年财政预算编制情况

(一)2023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2023年坚持贯彻“以收定支”和政府“紧日子”要求,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预算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资金统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

(二)2023年收入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2.05亿元,非税收入1.45亿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盘活存量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计区可安排财力预计为19.63亿元,预计一般公共预算较上年新增财力5.29亿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4.8亿元,增长3.5倍。加上基金滚存结余收入7.32亿元,收入总计32.12亿元。基金预算收入预计较上年新增财力19.31亿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

以上,2023年预计可安排财力51.78万元。

(三)2023年支出安排情况

根据“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安排顺序,2023年园区支出预算安排51.78亿元,主要用于:

产业扶持、企业注资、招商引资奖励资金、挂牌上市奖励、担保贴息、科技企业项目补助等支出14.55亿

保障教师工资及社保、学校运转性及资助性支出;支持园区学校、薄弱及标准化学校建设、教学设施设备购置等支出,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支出9.5亿

保障南区土地统征、土地整合、移民安置拆迁、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耕地占用税等支出8.06亿元;

保障园区新增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续建工程及已完工支出7.92元;

保障园区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维修、基础工程建设等城市更新支出3.39亿

保障园区人员工资及社保(不含教师支出)、绩效改革、行政运行、政府性事业等支出4.86亿元;

保障园区公共安全及维稳、信访安全、消防救援、环境整治、市场监管、税收征管、公共应急等公共安全支出2.9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预备费5700万元。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48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四、2023财政预算管理

(一)加快南区土地整合及园区土地出让进度,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助力财政增收。

(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以收定支”要求,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密切关注中省投资方向和产业政策,及时跟进对接,千方百计争取支持。

(四)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尽快完成“财管分离”,提升“财政云”应用水平。

(五)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建设,组建公司化、集团化融资平台。全面盘活国有资产依托国有资源优势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对财政类投资项目,应先拟出筹资方案,具有收益性质的投资原则上由平台公司建设,公益性投资项目由政府投资安排。

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勇挑重担、提质增效,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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