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吨量子点及千吨应用型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时间:2024-09-03
来源: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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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求信息。

建设单位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将根据公众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吨量子点及千吨应用型产品项目

(2)建设单位名称:陕西星烁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陕西中环博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区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

(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95%。项目租赁中试及示范基地5#厂房(1202m2)、6#厂房(1202m2),拟建设工厂生产线,生产硒化镉量子点4.95t/a、荧光微球14.8t/a、示踪剂3425.6t/a;租赁中试及示范基地办公研发楼二楼部分区域(345.22m2),拟建设研发生产线,研发量子点0.16t/a、荧光微球0.1t/a。其中,量子点生产区包括预处理区、量子点合成区、溶剂回收区、纯化间;荧光微球生产区包括微球合成区、微球纯化、表面处理及贮存区;示踪剂生产区主要为示踪剂生产设备区;研发生产线包括实验区、药品试剂室。

3、公众意见征求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WYrlCfWO0e3cAQtlWPrAw

提 取 码:2323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谢工

邮寄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区榆横综合中试及示范基地

联系电话:17765851750

5、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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