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榆神工业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劳动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中省驻榆有关单位: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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