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通过评估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榜上有名,成为国家第二批批通过评估的清洁生产创新审核试点项目。
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是促进源头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工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自2023年8月入选全国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名单以来,榆林高新区紧扣“节能、降耗、减污、降碳、提高清洁生产管理水平”目标,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深入推进整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建立起一套适用于能源化工类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审核模式,有效提升园区环境质量,促进园区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园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榆林高新区审核创新试点实施清洁生产方案51项,实现年节水136.44万吨,年节电1710.48万度,年节约蒸汽16.34万吨,年节约煤耗3.66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50.79万吨,利用太阳能发电1350.19万度(以此节约标煤4073.96吨/年),综合利用废橡胶3万吨/年,再生利用废矿物油10万吨/年,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6万吨/年,减少炉渣处置量1600吨/年,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存量95.7万立方米,产生经济效益44810.22万元/年。
此次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通过评估,标志着榆林高新区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也为能源化工类工业园区提升清洁生产审核效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范例。下一步,榆林高新区将继续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深挖创新审核路径,以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