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充分激发区内企业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力,调动全社会创新要素,根据《榆林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措施》(榆高新管发〔2025〕3号)精神,现开展2023年度、2024年度科技创新奖补政策申报资料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的园区相关企事业单位(奖补条件、标准、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20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向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由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会同高新区财政局形成奖补名单及奖补金额初审意见,提交管委会有关会议审定后,按相关规定拨付。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按照申报表类别分别胶装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含附件与佐证材料)同时拷贝至相关业务负责人。
(二)提交相关复印件纸质版资料时,资料涉及证书类的(营业执照、知识产权、高企证书、瞪羚企业证书、科技成果认定等各类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查看。
(三)申报材料中填报的联系人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由第三方机构人员代替,确保沟通顺畅。
(四)申报单位未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单位要规范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奖补资金原则上要继续用于技术研发、项目培育、成果转化、人才引进、平台建设等相关支出,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六)相关事宜:
资料提交地点及联系方式:创业大厦1410室,0912-2399876
资料收集负责人:
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资料:石川
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平台建设申报资料:石竞文
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申报资料:王学童
国际专利申报资料:杜贵东
技术合同交易申报资料:张娇
榆林高新区财政局 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