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科技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创新驱动人才强区战略,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局,现征集榆林高新区秦创原科技创新队伍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3个专项,分别为:科技创新团队、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卓越工程师。
二、申报条件及支持举措
(一)科技创新团队
1.申报条件:
(1)科技创新团队依托单位为园区企业,需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申报年前一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
(2)创新团队应为长期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合作中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较强稳定性,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榆林高新区优先发展领域和优势产业发展的要求,或者是重大科学前沿热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重点、难点问题;
(3)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良好的科研和人文环境,能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撑;
(4)优先支持面向成果转化,跨部门、跨学科、跨领域的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团队;
(5)团队组织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5-8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核心成员总人数的50%),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15人,成员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核心成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团队;
(6)科技创新团队获批后需在项目实施期内至少获批一个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授权至少2项发明专利,企业对项目的研发投入不少于100万元,认定至少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2项。
2.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5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是依托单位的正式聘用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作用,具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3)不是其他创新团队(含已获批和正在申请的创新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
资助额度:计划支持科技创新团队不超过3支,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财政科技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由创新团队自主使用。
(二)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
1.申报条件:一般采取“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负责模式。
(1)带头科学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能力,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高校院所在编人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主持或以前三名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已结题项目的情况良好。科学家与工程师分别只能参与1个“科学家+工程师”队伍申报;
(2)带头工程师一般指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研发或科技成果转化并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水平的人员。一般应主持企业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技术攻关1项以上,有解决企业技术瓶颈问题的基础能力和实践经验。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决定工程师人才的选用;
(3)队伍成员的专业结构应与团队主要研究方向紧密相关,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明显的创新潜力。队伍成员的学科专业、职称学历、年龄等情况结构设置合理,人数在10人以上(团队核心成员应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的研究课题,核心成员5人以上,其中高校人数与企业人数各占50%);
(4)队伍与项目申请单位已有明确合作协议和详细任务规划,任务指标合理;
(5)申报单位需为园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申报前一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500万元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达到200万元以上;
(6)同一个项目已承担“榆林科技之光”科学家+工程师队伍的,不允许再申报该项目。
(7)该项目获批后需在项目实施期内授权至少2项发明专利,企业对项目的研发投入不少于50万元,认定至少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2项。
2.支持方式
计划支持10支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每支队伍给予20万元研发经费支持。同时企业给予1:1经费配套,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研发经费实行“包干制”管理,由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自主使用。
(三)卓越工程师
1.申报条件:
(1)恪守工程伦理和职业道德,履职专业,精益求精;
(2)卓越工程师所在申报单位需为园区申报前一年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企业,申报人为企业首席工程师,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及以上学历;
(3)申报人在生产建设一线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开发、研究、生产、施工、应用、设计、管理、评估等工程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4)坚持非论文导向,重点评价申报人在主责或参与项目中发挥的作用和做出的贡献,以及该项目的实用性和转化前景。申报人作为负责人主持过本领域重大工程项目,或者作为核心骨干承担过市级重大工程项目,是本单位核心工程师团队牵头人;
(5)申报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在本单位或本工作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
(6)该项目获批后需在项目实施期内授权至少2项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对项目的研发投入不少于20万元,认定至少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1项。
2.支持方式
计划支持卓越工程师不超过10名,给予每名1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1.本次申报按照申报类别填写对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同时按照各类申报书附件清单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与申报书一并胶装,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同时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申报书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2.请各申报单位要切实负起培养、使用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申报队伍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每个项目一人仅允许申报一个,不允许一人多项申报。
3.请于2024年12月16日前,将相关资料送至以下地址:
(1)科技创新团队相关资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1410办公室(联系人:雷东霞,联系方式:0912-2399631)。
(2)“科学家+工程师”队伍相关资料报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1410办公室(联系人:石竞文,联系方式:0912-2399876);
(3)卓越工程师相关资料报送高新区科技创新局1410办公室(联系人:杜贵东,联系方式:0912-2399876)。
榆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