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通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切实加强基层科技教育组织网络建设,不断激发学生学科学、讲科学、爱科学的热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科学素质,现面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申报2024年榆林高新区科技小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榆林高新区所属的公立幼儿园、小学、中学。
二、建设目标
科技小屋试点建设周期为1年,期满后由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统一组织验收,验收标准包括“五有”:
(1)有机构:成立学校科普教育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科普教育专题会议(红头文件)。
(2)有场地:有科技小屋专门活动场所(不少于100m²),配备必要的科普书籍(不少于200册)以及必要的科普仪器、实验设备,能满足师生科技创新、科学实践的基本要求。
(3)有人员:有科技辅导员队伍,制定合理的科技辅导员培养计划,定期对学生开展科技教育辅导。
(4)有活动:每学年组织科普讲座、校园科技竞赛或校园 科技节等主题活动不少于3次。
(5)有成果:能积极组织科技辅导员、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以及科技教育科研活动,并获得一定的成绩。
三、申报程序
1.各申报学校依据科技小屋项目申报内容和实施条件,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按期报送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科技创新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择优确定最终立项科技小屋项目,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设经费。
3.经专家评审后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报管委会审批。
四、具体要求
1.各申报学校要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包括300字以内情况简介和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申报书是科技小屋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项目一旦获批,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将根据项目申报书定期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并作为后续经费补助的依据。
2.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创新局1410办公室(联系人:雷东霞,电话:18391251122),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弄虚作假行为,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