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调动全社会力量攻克榆林高新区产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现将第一批“揭榜挂帅”课题予以张榜公布,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和承担单位。
一、课题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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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课题名称 |
发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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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榆林气化渣尾渣高价值非建材领域应用技术研究与应用 |
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废渣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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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端边云智能安全识别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
陕西榆能集团能源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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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装车系统智能化研究与应用 |
陕西榆能集团能源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二、 揭榜要求
(一)共性要求
1.每个榜单任务拟支持课题1项,可下设子课题。
2.榜单申报“不设门槛”,省内外单位均可申报。揭榜方与需求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项目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职。
(二)个性化要求
详见第一批“揭榜挂帅”课题任务(见附件)。
三、 揭榜程序
( 一 ) 有意向揭榜的单位,填写《榆林高新区“揭榜挂帅”项目可行性方案》,可行性方案应涵盖张榜需求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征集时间:自张榜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18时截止,
逾期不予受理。
(二) 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和需求方共同组成专家组审查揭榜方资质,评估项目可行性方案。
(三) 需求方选择与揭榜方对接,达成共识的签署合作协议。根据项目需求,协议可对指南要求作适当微调。需求方无法确定唯一合作对象的,在征得揭榜方同意后可采取“赛马制”,平行启动,以最先达标的揭榜方为优胜者,其余揭榜方自动淘汰。
(四) 揭榜结果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需求方与揭榜方作为联合承担单位与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签订项目任务书。
(五)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需求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榆林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检测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
四、 有关要求
1.揭榜方、需求方在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揭榜申报材料时,无需归口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由揭榜方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出具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3.揭榜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涉密内容,如涉密按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4.所有申报材料Word 版及经揭榜方加盖公章并扫描生成PDF格式文件后,制作成1个文件夹,将文档标题统一命名为“榜单名称+揭榜单位”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5.资金拨付。揭榜方所需经费由需求方负责按照合同拨付,高新区管委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最高按照科研经费总额的50%、不超过200万元支持。揭榜项目审批通过后,发榜企业须按照榜单要求做好配套资金预算安排,并划入项目承担企业专项账目进行管理使用。
联系人:雷东霞 电 话:0912--2399876
电子邮箱:1310246900@qq.com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