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按照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陕教基一办〔2025〕5号)和《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榆政教发〔2025〕96号)要求,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入学,进一步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榆林高新区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向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申请延缓入学。
四、报名类型
2025年高新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将依托陕西省“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平台进行,实行“线上一网通办”。根据“陕西省基础教育招生管理系统”学生报名类型配置需要划分为户籍类、随迁类、政策准入类三个类型。
(一)户籍类
1.房户一致(学校片区内有户籍有房产)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其法定监护人需准备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电子图片,登录“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网上报名。
监护人拥有房产但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付款流水账、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房户所在片区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房户不一致(高新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有房产)
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但为高新区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并实际居住。其法定监护人需准备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电子图片,登录“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网上报名。
监护人拥有房产但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付款流水账、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所在片区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3.其他(学校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
①片区内居民家庭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内居民家庭常住户口,其法定监护人虽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实际居住。②片区内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为学校招生片区内集体户、空挂户、独户等,其法定监护人虽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合法的房屋产权,但实际居住。上述两种类型其法定监护人需准备户口簿、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电子图片,登录“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网上报名,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家庭住址所在片区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二)随迁类
4.跨省、跨市、跨县区随迁(非高新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有房产):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无高新区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拥有合法的房屋产权,且实际居住。其法定监护人需准备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等电子图片,登录“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网上报名,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所在片区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5.跨省、跨市、跨县区随迁(非高新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辖区内驻区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商经营户或务工人员,且实际居住,但无高新区户籍和合法的房屋产权。其法定监护人需准备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电子图片,登录“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网上报名,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物业水电气暖等近6个月缴费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证明、经商营业执照、务工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到家庭住址所在片区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三)政策准入类
6.符合政策的各类优待学生: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高新区学校招生片区内烈士、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含高新区户籍入伍在区外部队服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引进高层次人才等,且在高新区实际居住或工作。其法定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所在片区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以上三个类型的适龄儿童对应录取批次如下:
类别 |
具体类型 |
主要情形 |
录取批次 |
户籍类 |
房户一致 |
学校片区内有户籍有房产 |
第一批次 |
房户不一致 |
高新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有房产 |
第三批次 | |
其他 |
学校片区内有户籍(家庭户)无房产 |
第四批次 | |
学校片区内有户籍(集体户、独户、空挂户)无房产 |
第五批次 | ||
随迁类 |
跨省、跨市、 跨县区随迁 |
非高新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有房产 |
第三批次 |
非高新区户籍、学校片区内无房产 |
第五批次 | ||
政策准入类 |
政策准入 |
符合政策的各类优待学生 |
第二批次 |
五、招生程序
(一)登记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0日
2.报名方式:所有入学新生均需参与网上报名,报名期间监护人注册登录“秦务员”APP或陕西政务服务网,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完成网上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凭身份证号码只能在一个县市区、一所学校报名,不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县市区、学校重复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招生系统报名的适龄儿童,视为放弃片区学校就读机会,如有入学需求,区教育文体局将在录取派位结束后,根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招生入学系统”与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户籍、房产等数据信息一网关联,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系统中填报、上传的信息务必准确有效、清晰规范,房户材料不全、填报信息不实的将无法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如有弄虚作假,提供的证件、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填报学校与对应服务学校当年的入学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线上资格审核。7月1日至7月10日网上报名期间,各学校同步开展网上信息资格审核。适龄儿童监护人可实时登录“秦务员”或陕西政务服务网查询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监护人等待录取通知;审核未通过的,平台将反馈具体不通过原因,监护人需根据反馈信息补充或修改相关资料,重新提交进行二次审核。若两次审核均未通过,监护人需根据报名类型携带所需材料到片区所在招生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2. 线下资格审核。7月11日至7月15日,各学校设置线下资审服务站,审核线上报名未通过适龄儿童资料。
(三)信息核对
时间: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5日
学校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适龄儿童监护人递交材料,若家长存在提供虚假证件、借用他人房产或物业水电气暖手续、虚假过户、临时租住等扰乱招生秩序行为,一律取消其子女当年划片入学资格。
(四)分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5年8月16日—2025年8月17日
本阶段学校采用分批录取的办法,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四批次的适龄儿童,如同一批次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批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本批次及以后批次适龄儿童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电子派位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以便两个孩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下同)。
第二阶段:2025年8月18日—2025年8月19日。学校在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将进行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录取对象为符合招生条件第五批次的适龄儿童。
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阶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该校剩余学位数,学校于8月21日上午采用电子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
第三阶段:凡符合高新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在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教育文体局将于8月22日上午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
(五)入学报名
凡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务必于8月24日持户口簿或身份证、系统录取截图到学校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六)回访问政
在学期开学初,教育文体局将组织专人走学校、入社区、进家庭,回访校长、学生、家长,了解本年度招生政策的落实情况,听取各方对招生政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为下一年度制定招生政策做好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积极沟通。教育文体局要通过管委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高新区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方案,及时将有关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程序、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各学校应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方式,宣传本校招生方案和报名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明确任务,扛实责任。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纪律,严禁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编班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得随意变动。在编班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学生性别、年龄、籍贯等因素,实现班级人数、性别比例和师资搭配基本均衡,不得设立重点班和特殊班。
(三)强化服务,高效工作。管委会各部门、各级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政策意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主动做好协调保障,确保招生工作正常进行。教育文体局、各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设立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沟通时要做到热情、耐心、细致,不推诿、不扯皮;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线下资格审核期间,有序安排家长提交资料,坚决不得出现排长队现象。摇号派位期间,要有序组织现场秩序,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七、相关说明
(一)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将继续依据“就近入学”原则,在部分居民集中、适龄儿童集中的片区实行“一片双校”的策略和方法,推进区域内优质教育资源基本均衡。
(二)符合高新区2025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户口(以公安机关办理的居民家庭常住户口为准)、房屋产权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以上均以证件为准,需在2025年6月26日前(含6月26日)办理完毕。榆阳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不需要提供居住证。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是高新区务工人员的还需提供至少三个月以上的务工劳动合同。
2026年秋季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随迁类有房无户、随迁类无房无户),其法定监护人必须提前办理居住证。
(三)户籍有关说明
1.居民家庭常住户口:是指由户内常住人口中房屋产权所有人担任户主的户籍。
2.集体户口:是指机关、团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成员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户籍。
3.空挂户、独户及其它户口:是指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是使用他人房产落户;适龄儿童单独立户的户籍。
(四)房产有关说明:未交付使用的小区不作为片区内房产认定依据。
(五)适龄残疾儿童应根据区(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就近安排学校进行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六)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政策、熟悉规程,规范填报入学信息,区教育文体局设立招生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2399708,监督电话:2399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