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部门、各下属事业单位,高新区各派驻机构,榆横实业集团公司:
《榆林高新区2019年防汛应急预案》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榆林高新区管委会2019年防汛应急预案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通知》(陕建理发[2019]1018号)、《榆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转发省防总关于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做好今年我省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榆市汛旱指发[2019]04号)、《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榆政办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区在发生洪涝灾害,致使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救灾应急工作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提高应对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区防汛抢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新区范围内发生洪涝灾害或造成危害时,所进行的防汛应急活动。
二、指导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政治纪律
各部门和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政治意识,坚持讲政治、讲规矩,必须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全体协同作战的原则;应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新区成立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张守华、管委会主任李华林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杜宏波、刘建明、高忠胜、张军,总工程师任静波、纪工委副书记杜继宏担任,管委会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应急处置办公室,由任静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管委会副调研员张凤格同志、社会事务局局长刘生兴、市政所所长张生良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服从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一调度。
(一)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区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二)防汛应急处置办公室主要职责
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汛应急处置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如下反应:
1.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制定救护措施,及时向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现场实际开展有效的抗灾救灾工作。
2.立即将汛情通报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3.开启一切通讯、传输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防汛调度指令。
4.立即组织各抢险队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状况,及时向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5.针对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及时将各类防汛物资补充到位。
6.贯彻落实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为确保我区灾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开展救灾抢险工作,特成立如下小组及防汛抢险队伍:
(一)防汛抢险队伍
抢险突击队:队长 韩涛
成 员:消防大队35人
职 责:哪里任务险情最严重,就奔赴哪里,随时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
抢险一队:队长 张联国
成 员:建规局4人、经发局6人、党群工作部4人、人社局4人、财政局6人、产业局1人、土地储备中心9人,共34人。
职 责:负责明珠大道以西、榆林大道以北铁路以东片区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二队:队长 刘生兴
成 员:社会事务局5人、环卫所27人、市政所17人,广场公园办9人,共58人。
职 责:负责明珠大道以东、榆林大道以北片区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三队:队长 康振发
成 员:集团公司12人、建设公司19人、工业、生活污水处理公司35人,共66人。
职 责:负责集团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企业,榆林大道以南、榆马大桥以北片区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四队:队长 姚怀章
成 员:环保局10人、园林所26人,共36人。
职 责:负责榆马大桥以西片区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五队:队长 高雄
成 员:自建项目办、质监分站全体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区内建筑工程工地的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六队:队长 史小东
成 员:经发局6人、招商局3人、科技局3人,共12人。
职 责:负责榆横工业区内各企业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
1.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郭峰
成 员:榆横公安分局70人
职 责:负责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时期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盗防汛器材、破坏防洪工程设施、造谣惑众、哄抢财产的违法犯罪分子,做好防汛警戒和执勤巡逻保卫工作。根据需要做好区域管制和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导以及抢险救灾队伍的组织工作。
2.交通秩序组
负责人:张亚军
成 员:榆横交警大队40人
职 责:成立汛期交通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落实好应急警力、车辆及装备,及时做好降雨天气交通疏导。遇有汛情,要在第一时间全警上路,疏导交通,避免造成大面积堵车现象。对降雨期间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要限制车辆通行,并协调有关部门暂停或调整公交线路,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
3.医疗救护组
负责人:冯丙东
成 员:榆林一院50人
职 责: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4.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董建利
成 员:高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20人,行政审批局5人,传媒公司5人。
职 责:负责现场抢险物的发放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六、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
1、综合办公室:负责防汛值班的组织安排,组织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及时报道汛情、险情受灾情况。
2、财政局:负责防汛资金的筹集安排和监督管理,及时调拨防汛基础设施建设和抢险加固工程经费、水毁工程修复经费、抢险物资储备及防汛办公经费、救灾经费等,保证防汛救灾工作的资金需要。
3、社会事务局:负责全区市政公用设施、阳光广场、沙河公园的防汛工作。做好全区所有市政排水设施的清淤、疏通、维修工作,确保排水通畅。对易积水路段和区域,要安排专人巡查,出现积水及时排放,保证城市道路通行畅通。落实供水、供气、路灯、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度汛生产调度预案,确保汛期全区居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储备抢险物资。提高防汛应急指挥能力。加快排水设施建设进度和防汛应急工程进度,早建成、早使用。
4、自建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在建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工地的防汛工作。
5、规划分局、综合执法分局:负责做好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处理工作,确保户外广告设施不因汛期雷电、大风、暴雨等影响出现安全事故。
6、安监局、经发局、招商局、科技局:要组织人员对入区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各工业企业组织力量对区域内企业防汛重点地段、重点工程和重点部位逐一进行认真检查,对厂区内外排洪沟要进行全面清淤,对配电室、仓库等重点部位24小时监控,对企业内部的特种设备、用电设施、用电线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避雷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检测,防止厂区、车间、库区被淹,防止燃烧、爆炸、泄漏、触电、雷击等事故发生,防止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和生命财产损失。
7、环保局:负责汛期环境影响监测、评价,督促检查
水质和环境安全,防止环境污染。负责区内园林绿化管理的广场、公园的防汛工作。
8、教育局:负责做好教育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防汛减灾常识教育,落实紧急防汛期教学单位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转移措施,确保校舍和师生安全。
9、国土分局:编制全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的组织、协调、指导、防治、监测预报和组织抢险等工作。负责区内空闲土地防汛工作。
10、工商分局:教育个体工商户增强防汛意识,做好防汛安全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抢、撤”方案,确保个体工商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个体工商户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11、国电分公司、地电分公司:负责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救灾及灾后恢复的电力供应。
12、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公司:负责做好各类通讯设施的防汛安全,调度应急通讯资源,及时排除通讯故障,保证防汛抢险救灾中的通讯畅通工作,特别是要保证全区防汛办、区内党政军等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防汛讯息、电子邮件传递及时准确。
13、榆横集团公司:负责垃圾处理场、生活污水处理场、工业污水处理场、工业废渣场等防汛工作。
14、明珠路街道办事处、沙河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各社区群众汛期帮扶责任、制定发放人员安全转移明白卡,制定应急预案,提前防范全保各社区群众安全度汛。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防汛责任制。树立“一盘棋”思想,把防汛抗洪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个人,同时要密切协作配合,强化内外协调、上下贯通、部门协同、军地联动、群防群控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机制。要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对防汛工程和防汛工作实行依法管理,着重落实四项防汛责任制。一是实行以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汛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防汛工作,发生汛情时,要亲临一线指挥,组织抗洪抢险和救灾。二是强化部门和行业责任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的防汛工作,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挂帅。防汛任务重的,要组建防汛领导班子,制定专人负责防汛日常工作。制定防汛计划,进行具体工作部署,实施检查监督,确保完成防汛任务。三是落实领导帮包安全责任制。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分工帮包重点防洪工程和重点防洪部位,组织做好各项防汛准备,果断处理防汛中遇到的问题。四是强化防汛办公室岗位责任制。高新区防汛应急处置办公室要全面抓好防汛检查、制定工作计划、部署任务、监督防汛责任制情况、提供防汛信息、上报下达防汛指令、水毁工程调查、灾情评估分析等工作。
(二)做好抢险准备。防汛物资的储备是夺取抗洪抢险胜利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有备无患的原则,及时更新和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汛物资并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做到“地点清、品种清、数量清、质量清、规格清、联系人清”,确保汛期物资质好、量足,调的出、用的上。各单位组建的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应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抢险训练,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严格督查追究。严明防汛纪律,加强应急值守,强化责任措施,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管委会将组建专门工作组,对防汛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玩忽职守或不服从统一指挥、防汛物资准备不到位等现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有关规定,要通报批评并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致使防汛抗洪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应急抢险的义务
任何行政、企事业单位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本区内有劳动能力的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公民(包括外地在本区从业且领取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的公民),均有参加防汛抢险救灾的义务。
九、应急预案的启动
防汛应急处置办公室在接到上级指令或收到暴雨预警等警报后,应立即汇报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动态进入相应的防灾、抢险、救灾阶段。
十、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一)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汛抢险队以及相应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立即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确保与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二)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三)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及应遵循的原则:
1.洪涝灾害一旦发生,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2.洪涝灾害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设施,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3.洪涝灾害发生后,防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加大防汛抢险调度指挥力度, 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抢险的同时,要做好洪水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必要时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于在防汛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