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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高新区前身为榆林经济开发区,是陕西省人民政府1999年2月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2010年12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林高新区在国家备案面积为13.2平方公里,现实际控制面积为28.4平方公里。
榆横工业区2009年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与高新区并轨运行。省发改委2009年批准榆横工业区面积为914平方公里,涉及榆阳、横山两个县区、3个乡镇、51个行政村,其中包括榆横矿区301平方公里,原榆横煤化学工业区112.7平方公里,榆林高新区规划区28.4平方公里,榆林西南新区63平方公里。
榆林高新区(榆横工业区)目前实际控制面积近26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功能区28.4平方公里,产业发展区控制面积230平方公里,是榆林国家能源化工基地的核心区和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承载区。2017年,完成营业总收入730亿元,同比增长15.87;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0亿元,同比增长17.24;完成工业总产值430亿元,同比增长13.1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5亿元,同比增长94.23;实现财政总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17.39;实现地方财政收入4亿元,同比增长21.21。
大事记
Memorabilia
2018 07月 ccc 榆横工业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政工程)办事指南事项名称 市政工程类型名称 选址意见书许可事项性质 行政审批事项 A(行政许可事项)法律法规依据法律依据名称条目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申请条件项目应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文物、水利、防震、防灾、气象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申请材料目录材料名称空表范本申办行政许可项目承诺书(没有承诺事项不需要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选址意见书申报表(市政工程)土地来源证明材料(项目划拨用地文件或会议纪要)合格的多规合一检查报告实施权限表述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下载《选址意见书申报表(市政工程)》;第二步: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综合窗口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接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第三步:窗口牵头部门接件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现场勘察,并在承诺办结内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是否现场踏勘需要勘察是否需要审图不需要审图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建议、鉴定和专家评审的除外)附加时限无有无数量限制没有数量限制有无收费无收费收费标准和依据能否网上申报及申报网址不能能否立等可取否